“鼎凯阳光房”代理商条件
1、拥有合法营业执照和其他所需证照,并有一年以上质优建材品牌经营经验,在当地建材圈有足够的人脉资源和推广渠道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
2、对“鼎凯阳光房”品牌有足够的了解,认同并坚决执行“鼎凯阳光房”品牌的相关的管理政策、服务规范条约、广告促销方案,具备高水平品牌经营观念及团队管理理念;
3、有固定的展厅展示“鼎凯阳光房”产品,并且严格按照“鼎凯阳光房”的统一VI、SI展示品牌形象;
4、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,有积极的投资意识,在当地经营高水平门窗品牌者优先;
5、具有独立的团队建设,有独立的销售、技术、售后人员,且需具有强大的售前、售中、售后的服务意识;
6、代理商不得同时代理或销售其他品牌的铝包木阳光房产品。